Monday, September 19, 2011

民間鑑表屬無奈 陽光法案應出台

【明報專訊 2011.09.19】《明報》前天頭版頭條報道內地網民「花果山總書記」利用自己的鐘表知識,為高官所戴名表作「鑑定」,揭發多名高官所戴名表與其收入不符。事實上,近年內地網民透過揭發官員所戴名表、所吸名煙,甚至情色日記等蛛絲馬,揪出貪官的案件屢有發生,顯示自發的反貪腐民間監督已漸向深入發展。不過,民間的名表鑑定也好,網上「人肉搜索」也好,都是對官員收入「陽光法案」缺失不滿的無奈之舉,內地反貪腐的落實仍有待相關法案的面世。

貪污腐敗為內地民眾深惡痛絕,近年來,內地媒體每年在全國「兩會」前所做的網絡調查顯示,在百姓最關注的問題中,反貪腐總是位居前列。滋生貪腐的根本原因是權力得不到有效監督,而輿論監督包括網絡輿論監督即成為最有效的方法。輿論監督的最大特點是公開,其威懾力常較內地的所謂法律監督更具成效,內地流傳的「不怕控告,就怕登報」之說,正顯示了這種威懾力。在傳統媒體仍受諸多掣肘的現狀下,內地貪官更害怕網絡曝光。

近年,隨公民權利意識的逐漸覺醒和互聯網的飛速發展,公眾參與公共事務、監督政府的熱情高漲。一項網上調查顯示,有71.5%的人表示自己「會參與反腐」;遇到社會不公時,有75.5%的人會選擇在網上曝光。因此,民間利用微博反貪腐已蔚然成風。近年內地經由網民人肉搜索發起的輿論監督案例很多,從「天價煙局長」周久耕,到「情色日記局長」韓峰等,都是率先被網絡「揪出來」的。

這種「網絡曝光—網民議論—傳媒報道—輿論壓力—當局調查—懲處貪官」的新型模式,已經成為內地民間制約貪腐的一項利器。而這符合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有關「創造條件讓人民監督政府、批評政府」的思路,民間的自發反貪腐之舉,不僅不應受到打壓,當局更應該保護和激發公眾參與反貪腐的熱情,因為民間監督是政府值得借助的強大反貪腐力量。

「救寒莫如重裘,止謗莫如自修。」內地的反貪腐最終還應在制度方面落實。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一直為民眾所關注。總理溫家寶上周在大連出席「第五屆夏季達沃斯論壇」上談到反腐敗問題時也指出,要逐步推進財產申報和公開制度。這是溫總兩年內第三度公開提出建立官員財產申報和公開制度。遺憾的是,這項民眾望眼欲穿的「陽光法案」迄今仍是「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在中共力求加強執政能力的背景下,卸任總理朱鎔基所言的「民不畏我嚴而畏我廉,民不畏我能而畏我公」警句,值得當政者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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