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07, 2006

從蒙恩到蒙羞 From Grace to Disgrace

Today receive the bi-monthly prayer letter of CCM of Canada and the article of Rev. Kong really making me rethink myself.

I am a Christian = I am a sinner => I should not be ashame of myself because of sin => I should focus of on relying on the power of God to overcome temptations...

God, I am sorry, please forgive me, forgive my lack of faith and all my sins.

從蒙恩到蒙羞
江錦培牧師 總幹事
(http://www.ccmcanada.org/pp/pp0611/pp0611-1.htm)

最近,位於美國科羅拉多州、會眾達一萬四千人的新生命教會創辦人兼美國全國福音派協會主席哈格德牧師(Ted Haggard)承認犯淫亂罪後辭職 (《溫哥華太陽報》,11月6日)。哈牧師並非首位從恩典中墜落的教會領袖,相信亦不會是最後一位。

得知此壞消息後,心裡有多把聲音在爭論:
肉體的聲音說:
1. 「他是偽君子!他豈能一方面講道斥責罪,另一方面卻是活在罪中。」
2. 「他叫上帝的名蒙羞!」
3. 「他沒有倚靠上帝的能力去勝過引誘。」

但是,
謙卑的聲音說:

「他不是偽君子。他公開承認自己的罪表明他懊悔:『我犯了淫亂罪。有一段長時間,我享受自由裡的得勝和喜樂。但有些時候,我以為已經擦淨了的污穢又再出現,腦海中又浮現那些與我所傳所信相違背的思想和慾念。」(《溫哥華太陽報》,11月6日) 我們這些同樣與肉體爭鬥的人,誰會如此勇敢如此高調公開承認自己的罪? 』

「他不會叫上帝的名蒙羞。在上帝裡沒有羞恥,祂亦不會被羞辱。哈格德牧師只是叫他自己和所有信徒蒙羞,同時亦讓我們確認人的罪性,唯有倚靠上帝恩典去勝過。」

「現在他必須更多倚靠上帝的能力,幫助他去面對自己的罪、他的家人、會眾及所有人。他正在向上帝乞求恩典和憐憫,懇求主的赦免:『原諒我,我是個罪人,我跌倒了。我極需要被原諒,被醫治。』」(《溫哥華太陽報》,11月6日)


從蒙羞到蒙恩
細聽這些聲音後,我想起使徒保羅談到自己與罪的掙扎(羅7章),和他身上的一根刺(林後12章)。我又想起那犯姦淫罪的女人:耶穌叫那些認為自己沒有罪的人,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然後耶穌對那女人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8章) 犯姦淫和謀殺罪的大衛王呢?就是他那痛悔的心 (詩51篇) 引領他進入上帝的恩典中。

這些人物都有一個共通點:他們都蒙受了上帝極大的恩典。

我為哈牧師感到痛心,我亦為他和他的家人禱告。願他從羞辱中得到釋放,經歷到從神和人而來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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