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從聖經考古學角度,批判最近找到方舟的聲稱。如要負責任地宣稱木結構是方舟,起碼要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一、要被同輩評審(peer review):
考古發現要先在學術期刊上發表,經過同輩評審,否則便自說自話,只叫幾個人表示支持,是誤導大眾以為專家已有共識。其實,大部份學者都質疑方舟的發現。
二、要有更多一致化驗結果:
碳十四化驗結果可以上落很大,所以要作多過一次化驗,各結構也要作獨立化驗,並證實多個木結構是同出於一個原結構。另外,只靠碳十四化驗是不足,因木是長壽命樣本,古木年份與木結構建築年份並無必然關係。舉例,今天有人用千年古木建造新房屋,後人發掘時,木樣本年化驗有千年歷史,但結構是現代。此外,必須化驗其他樣本,如陶瓷等,若年份一致,才能進一步推斷。
三、吻合近東歷史:
木樣本碳十四化驗結果是公元前二八○○年,屬「前青銅時期」(約主前3500-2300年間),這時期近東進入城鎮化的階段。從近東歷史來看,方舟在這個時期出現,即有洪水滅世,簡直是天方夜譚,抵觸歷史和考古的知識。
四、滅世洪水證據:
大洪水必帶來大量沉積土,出現於同時期各遺址的層面中。要證明歷史上真的發生了洪水滅世,並不是上山上找證據,而是要在山下找普世洪水破壞的跡象。但是,這樣的現象根本沒有出現過。
五、普世文化斷層:
普世洪水必造成普世破壞,各遺址會因洪水造成文化斷層和洪水沉積土層,這樣的考古證據從沒有出現過。土耳其考古專家Zimansky說:這個時期的土耳其,並沒有出現任何文化斷層,土耳其遺址更有發展證據,甚至城鎮與城鎮之間發展商貿關係。
六、考慮其他解釋:
是否真的沒有其他「更合理」的解釋?學者指出,過往的探險家或修士,不但從山上取下木塊,也將木材運上亞拉臘山,只舉幾個例子(Bailey 1977: 138; 1989: 105, 112):
※ 在一六七○年,荷蘭探索家Jan Struys登山時,曾在山上不同的小棚屋(huts)住宿過;
※ 在一八二九年,Parrot帶著馬匹、牛,背著糧食和木柴上山,在山峰樹立了兩個大形木十架,較大的樹立在一萬六千尺高的山上,較小的立在山頂;
※ 在一八五○年,俄羅斯上校Khodzko帶六十位軍人上山,在山頂樹立了高七尺的十架;
※ 在一九○二年,Ivangouloff帶領一隊俄羅斯探索隊,攀到山上建築一個「小木室」;
※ 在十九世紀未,在六千三百五十尺的山上,發現大木結構,那是聖雅各修道院(Monastery of St. James/Jacob);另一間修道院遺跡是Chapel of St. Gregory,位於八千三百尺的山上。兩所都是主後九至十一世紀被建築的。
七、古環境研究:
現在的亞拉臘山一帶沒有太多林木,是因為自古以來的森林濫伐所導致。在主後十世紀,兩位亞拉伯地理學家形容當時的亞拉臘山一帶是林木茂盛,al-Istakhri 提到村民砍伐山岥上的樹木作柴,al-Mukaddasi 說在山邊有多過一千個村莊(Bailey 1989: 112)。
結論
本文是筆者個人blog上文章的節錄(全文見http://marksir.blogspot.com/2011/10/blog-post.html)。但就以上各項條件,說「最合理的」解釋是方舟,是沒有根據,並抹殺既定的歷史和考古知識。
我盼望基督徒,在這後現代的世代中慎思明辨。華人牧者要在教導上成為群羊的榜樣,治學態度更嚴謹,引導會眾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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