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y 12, 2012

我們的信仰群體,在搞甚麼鬼?!

我們的信仰群體,在搞甚麼鬼?!
文武仔

時代論壇眾議園
第一二八九期.二○一二年五月十三日



這是近來我一直在想的問題。

為甚麼在我們的群體中,會有人去花大量資源,上山找一塊木頭,以證明基督信仰的真實?當把精力傾注在一趟所謂「信心之旅」上,就是在基督信仰當集中火力關注的領域中缺席。為甚麼還好意思高舉甚麼「排除法」,說為那1%而為主「竭力作工」?

當木頭成為笑柄

冒死尋找的那塊木頭代表甚麼?不是基督信仰真實的明證,而只是別人的笑柄!為甚麼我們可以膚淺得如此「肉酸」?究竟,我們是否知道被實證主義牽著鼻子走?我們是否知道這種相信,是如何地淺薄和不堪一擊?我們是否知道,基督信仰的著重點(accent)在哪裡?經常把「福音本是神的『大』能」掛在口邊的請慢著,可能根本是不知道自己在說甚麼。

當信耶穌成為時尚

歌星信主,高呼自己是跟隨一股「耶穌時尚」走。為甚麼有信徒可以是異常興奮的?另方面,為甚麼我們可以在搞佈道會時,樂此不疲地去找藝人嘉賓,深信明星效應是領人信主最有效的方法?明星與信仰群體,彼此從中互得好處——前者乘著「時尚」,愛戴他的人變得更多;後者著重信主的人數。今天,我還聽到有人以「甚麼甚麼明星/明人都是信耶穌的!」作為傳福音的「賣點」;幾千人在明星佈道會中走到台前「決志」,場面豈不浩瀚偉大?我們對明星效應,深信不疑。

明星信主,當然不是問題。但雙方在互相鞏固、玩著一個只重名銜、人多勢眾、滿足自我的膚淺「遊戲」,就簡直荒謬至極。

當祈禱會搞得令人「噴飯」

外國明星來港舉行演唱會,有人走出來搞守望祈禱會,指演唱會崇尚色情、同性戀、崇拜撒但……但信仰群體,在以往有多少次如此高調地走出來?走出來時,又是為了甚麼?應去真正抵抗的時候,往往噤若寒蟬不站出來;卻就是在一些不適當時候,做出如此「騎呢」舉動,令人啼笑皆非。

叫不少人髮指(或失笑)是因搞這守望祈禱會的行動出了問題嗎?不。行動畢竟不是祈求上主叫演唱會「收檔」。問題在於:從這行動所看到的關注,跟那更重要、更應關注的事情不成正比。

耶穌在馬太福音廿三章23節說:「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要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我們是不會覺得自己是法利賽人的。因為「假冒為善」這詞語的語氣太重了,我們根本不會爛透至擁有「神」口蛇心的企圖。

但讓我們想想:樂意把表面的規條做足(尤其是有關性道德這類非常明顯、explicit的一面),做足的背後,原因往往是甚麼?當我們在更廣闊和深層面的事情,如社會公義、保護言論自由等不去發聲,如這不是居心叵測,恐怕就是想用表面功夫,去粉飾我們虧欠上主真正託負的醜相!上述經文不是已「寫到明」嗎?公義、憐憫、信實!長期地不重視和強調這些,現在卻因為一個只來港幾天的明星大搞祈禱會,這不是假冒為善,又是甚麼?

我們愛表面功夫——因為,我們都認為表面功夫較易能欺騙別人,欺騙自己(而的確,很多人願意受騙);慢慢地,我們甚至催眠自己,以為能欺騙上主。

膚淺,因有安全感

以下一句話,或許要放回傅士德(Richard Foster)的《屬靈操練禮讚》(Celebration of Discipline)一書的脈絡,才能準確地理解。但在這裡,容許我借用書中一句話: “Superficiality is the curse of our age.”。膚淺,對我們最惡毒的咒詛,在於叫我們自甘流於表面,不願進深看清事物的真相。

已故的斯托得牧師(John Stott)早已擔心,教會會陷入Growth without Depth的狀態。比沒有深度更嚴重的正是:我們以自身膚淺的狀態,去扭曲信仰和福音根本的原意。

我們願意停留於表面,其中一個原因是,我們明白愈鑽得深,真相或許愈是承受不了——當我們要真正去踐行信仰、站出來發聲、尋求公義時,身邊千絲萬縷的關係和利益,會令我們考慮更多,甚至卻步:「高呼尋求社會公義時,會令一直奉獻給我們的人不開心……」;「站出來發聲,給上司看見了,會令他覺得我太激進。他或因此覺得我工作不夠穩陣……」

於是,我們情願停留在膚淺的狀態,或對更應關注的事情視而不見(turn a blind eye);然後,以對顯而易見且安全的規條的恪守,扭曲成對基督信仰的全盤理解。

勇敢面對不能承受的真相

基督信仰是甚麼呢?本來不就是一條要求我們不斷尋求、進深、冒險並且犧牲的道路嗎?那不單止是指一個人付出的心力和時間,更指一個人隨時要拋棄自以為有把握、令自己安舒的東西。

那不一定是拋頭髗、灑熱血。但我們要先明白,也請我們不要誤解或扭曲基督信仰的精神——它從來不是一枝無時無刻常伴我們左右的紓緩與安慰劑!恩典,從來都不是廉價的。基督徒要有冒死的準備。那不只是肉身上的死,更是指我們與一直以為不可放手的,彼此間關係的死亡。

世俗主義把宗教邊緣化。但我們必須捫心自問:信仰群體是否「爭氣」?信仰群體內是否活不出應有的價值,反被世俗裡種種意識形態滲入?當信仰群體活得膚淺,我們還談甚麼「把福音傳到地極」?此刻,我們最需要的,可能正是一份勇氣——敢於擺脫膚淺,進到信仰更深處;而且,勇於面對進到深處後的真相。然後,我們才有資格稱得上是個「實實淨淨」、無愧上主託負、跟隨基督的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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