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y 12, 2012

教會不買冒牌貨又不加大預算,說得通嗎?


兒童事工的禮物文化
韋寶寶(作者歷任三間教會堂主任,牧職年資二十多年)
時代論壇 牧師也瘋狂 第一二八九期.二○一二年五月十三日

兒童敬拜是教會中屬於用錢多的一個事工,每逢九月開學就得送禮,還人人有份,永不落空。到了聖誕,明明應該是紀念救主降生的節期,卻竟是給小朋友送紀念品的指定日子。元旦又說是佳節,心意當難免。這一筆還不及付帳,不多久就是農曆年,欠了賀年餽贈,就欠了節日氣氛,照樣省不了。幸好清明節不用送禮,但或前或後的復活節,沒有「Kinder出奇蛋」,導師總喜歡送出有顆蛋類的東西。隨後的節期,跟兒童絕緣,禮物卻不止息,除了生日要有表示,恆常每季都少不了甚麼金句獎、勤到獎、靈修獎、領新人獎……五花百門,應有盡有,不應有都有。

  一天,一家長跟我說:「牧師,為甚麼教會會給小朋友的禮物盡都是冒牌的?」兒童事工雖然向來不是我關注的焦點,但這回實在需要親自過問一下。我取了其中一份精品,發覺其上印刷的卡通人物可以用血肉糢糊來形容,不是冒牌是甚麼?同工歉意的對我說:「不好意思,看見這個價錢便宜就沒多作考慮。要知道是冒牌,我斷不會買。」

  「既說是便宜,那該想到冒牌的可能。」我說。「牧師,要買的禮物是那麼大量,預算又那麼有限,『便宜』是我們能想到的,哪裡會仔細推敲名牌不名牌。」這話顯出我興師問罪的不該,但我仍然表達兩個立場:第一,買冒牌貨,仍是不可為。第二,教會不會因為要買正牌貨而加大預算。

  不買冒牌貨又不加大預算,說得通嗎?說到底,兒童事工根本就不應該建立在「利誘」的基礎上,更不當順應兒童的有感需要(felt need)而造就趨附名牌的消費潮流。減少送禮的次數是一個出路,為的不是減低預算的壓力,而是不強化兒童對禮物的期望。牧養兒童,切忌用禮物替代我們創意的、用心的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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